登机手续

您可以在1樓的全日空(ANA)票務大廳辦理購買機票、登機手續及行李託運等業務。辦理完手續後,請前往2樓的出發口及候機室。

登機手續

提前網上值機或當日於機場託運行李

請提前使用您的智慧型手機等完成網上值機,並獲取及儲存電子登機證。

辦理登機手續時需要出示電子登機證

航班起飛前24小時起即可透過網上值機獲取電子登機證。由於在託運行李和通過安檢時均需出示電子登機證,請務必提前預留充足時間獲取。若有需託運的行李,請在1樓值機櫃檯辦理託運並領取行李收據。

致託運行李的旅客

  • 為了您的旅行安全與舒適,隨身攜帶進入機艙的行李(含貴重物品)請保持在最低限度。

    隨身行李圖示
  • 託運行李時會交給您印有編號的收據。抵達後提取行李時需要核對,請妥善保管以免遺失。

    行李收據圖示
  • 法律嚴禁隨身攜帶刀具或可能成為兇器的物品進入機艙。請務必在1樓櫃檯辦理託運。

    違禁品圖示
  • 如果提包、行李箱或購物袋等與其他旅客的物品相似,很容易發生誤拿。建議在行李上繫上掛件或絲巾等標記,以便快速識別。

    行李標記圖示

請前往2樓出發大廳

候機室內設有自動販賣機(飲品、麵包、零食),但如需用餐或購買紀念品,請在安全檢查前完成。

前往2樓圖示

※請注意,候機室內沒有商店。 ※高齡乘客、攜帶幼童的乘客、孕婦及需要協助的乘客請使用電梯。

安全檢查

2樓安檢處

請在出發時間20分鐘前通過安檢處。

需要出示電子登機證

我們將對隨身行李進行檢查並進行人身檢查。請將隨身攜帶的金屬物品(手機、鑰匙等)、筆記型電腦等電子設備、瓶裝飲料等液體放入安檢處提供的托盤中接受檢查。

安檢處圖示

注意事項

容易觸發金屬探測器的物品

智慧型手機、手機、錢包、首飾、皮帶、手錶、文具、眼鏡、照相機、隨身音樂播放器、皮鞋、靴子等

※在通過安檢門前提前取下並放入托盤中,過程會更加順暢。

關於打火機

爆炸物、煙火、易燃易爆物品既不能攜帶登機也不能託運,但吸煙用的打火機每人僅限隨身攜帶1個。 另外,嚴禁隨身攜帶或託運2個以上的打火機、雪茄打火機、油罐式打火機或手槍型打火機。此類物品可能會被要求放棄,請在搭乘時注意不要攜帶。

登機

2樓候機室

請在起飛前10分鐘到達登機門。

需要出示電子登機證

請遵照航空公司工作人員的指引,經登機證核驗後登機。

登機門圖示